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针对单位劳动条例修改程序,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对于有其中情形之一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直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即可,之后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