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甘肃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02 回复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所以,校长的要求是不合理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进行劳动调解,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不成可以起诉
针对校长要求试用期六个月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是合法的。 2、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不满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六个月试用期超过了法律规定,是不合法的。
张丽丽律师
至少是三年期以上的劳动合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专题
2022.09.20
2021.11.02
2022.10.14
2022.10.19
网友热门关注
6,513人已观看
1,672人已观看
校长要求试用期六个月,合理吗
校长批文要求,试用期六个月,合理吗
371人已观看
169人已观看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