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多为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虽然是临时雇佣,但也符合雇佣关系,可以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进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
针对劳务关系是否属于工伤,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务关系中的当事人受伤,一般不属于工伤,因此只能依法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不能去申请工伤赔偿。一般由提供劳务的一方与接受劳务的一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本质区别在于性质不同,前者是带有管理和隶属关系,后者仅仅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 从你阐述的情况来看,该民工和企业具有管理关系,属于劳动关系,应当按照劳动关系来处理事故。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