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是否属于法律关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用人单位聘用律师不是劳动关系;律师是接受当事人的委托而从事业务,二者之间是委托代理法律关系。根据《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以及《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若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不合法的,需要给予员工赔偿。如果在一个月之内签订了合同,就属于合法的。如果超过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应当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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