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是在校学生,一般认为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学生并不满足上述条件。同时根据1995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您和单位形成的关系也并非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因此不受《劳动合同法》的规制,应由《合同法》调整。既然是受到《合同法》调整,那么你们的权利、义务原则上应该受到你们之间所签订的合同的条款的约束。但是,对方跟你约定提起辞职没有工资,这一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所以是无效的。也就是说您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报酬的。另一方面,如果您和对方约定了工作期限,而你又没有做满那么长时间的,那么是你违约,违约了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对方也可以要求您赔偿损失。所以,总的来说,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工资,但是如果您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或者合同约定了违约责任的,对方也可以要求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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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假公司章的行为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无权制作上述单位的印章但为了某种目的而进行伪造。
偷刻公章的后果是可能涉嫌犯罪。行为人伪造国家机关的印章的,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行为人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构成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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