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什么是收益权归集模式?它具有哪些方面的特点?

2020-11-04 22:29:47
推荐答案

河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0-11-04 回复

专业分析:

即由某一金融机构以自身名义,或以其创设的特殊目的载体(例如契约式基金或资管计划),首先认购收益权,然后再以其名义向专项计划转让收益权(包括初始转让与循环购买项下的后续转让)。在此情况项下,初始进行资产池删选、管理、运行、确权等职能均会由金融机构自身或以其创设的特殊目的载体名义开展。在其获得收益权后,其以收益权再向专项计划进行转让的方式亦较为明晰。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等模式项下,既可以特殊目的载体作为原始权益人向专项计划直接转入收益权,亦可以通过由专项计划直接以特殊目的载体的权益单位(例如契约式基金的份额)作为基础资产,达到相同效果。

展开更多

针对什么是收益权归集模式?它具有哪些方面的特点?,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 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干活的要听雇人的) 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双方要明确:干什么,在哪干,多少钱) 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只对雇佣关系有效) 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双方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方的物质利益关系。(工伤了要保险公司赔)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土地使用权主体的广泛性2.土地使用权的派生性3.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法定性4.土地使用权权能的限定性。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