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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是否属于新劳动法的同工同酬

2022-11-13 11: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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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13 回复

专业分析:

公益性岗位是不属于新劳动法的同工同酬范围的,公益性岗位是政策性安排就业,领取的工资,准确点应该叫做岗位补贴,另外,同工同酬,是指劳务派遣的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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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公益性岗位是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是对普通劳动关系的规定,而公益性岗位是在国家特殊政策下产生的,应遵循其特殊目的与制度。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和劳动合同一样和单位签,一般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续签。从业人员工作期满后,要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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