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我是北京某医院住院处一名职员。与院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科室主任向人事处提出不和我续签合同。

2018-07-11 23:40:37
推荐答案

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8-07-11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但在申请仲裁时你应当提供基本证据证明自己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工牌、上班打卡记录、二位以上的同事证明、你代表公司对外是否签订过合同等;你的工资及补助标准属于公司掌握管理的,应由公司提供,否则,由公司承担不利后果;你可以依法向公司主张二倍的工资。(上述意见供参考)

展开更多

针对我是北京某医院住院处一名职员。与院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科室主任向人事处提出不和我续签合同。,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按政策规定,任何有事实的、稳定的、长期的、岗位工作固定的劳资关系,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医院直招、直聘的员工,应该直接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一旦发生劳资关系纠纷,维权的实际难度较大。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可以,劳动者辞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医院,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范本下载推荐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