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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3年8月与该校签订了一份为期六年的应届毕业生劳动协议。我向学院提交辞呈,学院不同意

2018-07-15 18: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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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8-07-15 回复

专业分析:

【可以约定劳动者担违约金的情形】 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一种是有竞业限制要求的。 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当然,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须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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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于2003年8月与该校签订了一份为期六年的应届毕业生劳动协议。我向学院提交辞呈,学院不同意,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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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算的。签了劳动合同,如果还是处于毕业的当年,就还是属于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如果过了毕业的那一年,已经到毕业的第二年了,就不算是应届毕业生,而是往届生了。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签了劳动合同如果是在毕业的当年还算应届毕业生,如果不是在毕业的当年一般算往届毕业生,毕业前需要工作的应届生,需手持《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及三方协议寻找工作,毕业后取得报到证方可在就业所在地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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