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缴纳社保是单位的义务,劳动者无权要求单位不缴纳社保,单位也不能根据劳动者的要求不交社保。如果双方约定不缴纳社保,该约定是违法法律规定的,原则上约定无效。如果单位不缴纳社保的话,员工可以要求单位予以补缴。同时员工可以以单位未缴纳社保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针对这种情况可以主张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等。
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这几种: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同意的; 3、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而辞职的; 4、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而辞职的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