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限一般分为3种,分别是: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它是指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了一定的期限、期限届满,劳动法律关系即行终止。这种合同适用范围广,应变能力强,可以根据生产需要和工作岗位的不同要求来确定合同期限。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从事技术性较强、需要持续进行工作的岗位。订立这种合同的职工一般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从事生产(工作),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等于一成不变,如果出现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也可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它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把完成某项工作的时间约定为合同终止而达成的协议。它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是约定合同终止条件,而不是约定确定的期限。
针对劳动合同的使用期限,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6)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7)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8)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一般情况下的一年固定合同法律规定是两个月的试用期。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