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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签了两年,公司于3月10日告知我不用上班了,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吗?

2019-12-27 09: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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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瑞律师

2019-12-27 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即告终止,原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即对双方当事人不发生效力,用人单位应重新与劳动者订立新的劳动合同,否则双方的权利义务即处于不确定状态,劳动合同终止后继续用工的,第一次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经完全终止,继续用工的属于新的劳动合同关系确定,应当支付二倍工资。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应当在合理期限内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应适用二倍工资的规定,并给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一个月宽限期。也即: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原因超过一个月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这样,既符合劳动合同的立法本意,也未影响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续签劳动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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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看情况,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劳动者都能拿到经济补偿,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单位在维持、提高待遇的情况下跟劳动者续签,而劳动者仍不同意续签的。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

王勇律师

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

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外,只需按照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作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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