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招标活动中常见的一种现象。在招标活动中,招标方或其个别人员,与某一投标者相互勾结,采用透露标底等非法手段;或让该企业以低价中标,再通过调整合同价款,增加变更、签证等方式,使其获利。这种方式的危害是十分巨大的。中标后,承包者不是千方百计干好工程,而是把心思放在偷工减料等歪门邪道上,致使有的工程建成之日就是大修之日,甚至是倒塌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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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投标人以贿赂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方式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以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一年至两年内依法加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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