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列法律规定: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若在您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就是违法的,您可以要求赔偿金,单位不给钱,建议您直接劳动仲裁,不服结果还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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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规对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必须具备的条件: (1)、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出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 企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劳动合同制工人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 (2)、职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职工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提出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条件、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企业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经企业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 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垮地区转移工作单位的。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要求: 具备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并不意味着当事人便可擅自解除合同或者不辞而别,解除劳动合同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还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履行有关手续: (1)、除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外,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都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2)、企业提出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应当征求本企业工会组织的意见; (3)、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因被辞退或除名、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外,企业应当按照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发给本人标准工资一定比例的生活补助费; (5)、根据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同情况,分别按有关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和填写职工《劳动手册》,交由本人办理待业登记手续。
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 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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