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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约定以公司为由拖欠工资

2022-11-05 17: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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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5 回复

专业分析:

1、该条款属于免除用人单位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无效; 2、单位没有全额发放工资的行为,属于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处理; 3、存在加班情况的,还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 法条参考: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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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拖欠工资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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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能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具有此情形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单方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其足额支付工资,并且依法向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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