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已在公司上班6年多,已签订三次合同,现公司裁员,我的赔偿问题该怎样处理,请回复,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如果该补偿却没有,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讨回属于自己的利益 第一种、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的话,那么可以认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第二种、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 (一)《劳动合同法》第46条,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工资, (二)《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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