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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30天不让走怎么办

2022-03-20 12: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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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20 回复

专业分析:

1.首先,您解除劳动合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您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十天是法定的程序,违反该程序的后果是,如果您的行为给单位造成损失,您将会承担赔偿责任。2.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须经过单位的批准,并且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及时结清工资,并且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因为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未签订书面合同,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您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月份的二倍工资,最多十一个月。但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要与您签订劳动合同,但您拒绝的,则用人单位有权解雇。4.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的情形才能扣工资,且金额有限,(1)在实现条件上,a、损害是因劳动者本人原因,即劳动者本人应该有过失;b、劳动合同对此种情况应当有约定,如果劳动合同中对此没有约定,则用人单位无权要求追偿。用人单位如果想实现追偿权,以上两个条件缺一不可。(2)在实现方法上,a、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是未来的工资,而不是过去的工资。b、扣除的比例不得超过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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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申请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工作单位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并且劳动者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只需要通知单位即可。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的,只要依法提出辞职,就可以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辞职最好书面提出,以保留证据证明辞职的事实存在。口头辞职不让走,建议补充一份书面的辞职报告,如果三十天内还是不允许你辞职的话,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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