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承包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较为严重。承包方出于自己的私利,不经有关部门批准和办理相关手续,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进行掠夺性或毁灭性经营,是严重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对此,作为土地承包经营的发包方即村委会,是否有权就此收回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以维护集体利益这是实务中颇为棘手的一个问题。若因此收回其承包地,势必就剥夺了其对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享有的承包经营权利,也使其失去了生活的依托,诱发社会不安定因素。所以,村委会作为土地的所有者和发包方,应时刻对发包出去的土地进行有效的跟踪监管,不能让土地承包经营人擅自、随意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从而有效维护集体利益。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大对合同的监管力度,及时制止违法合同和有效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农业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
针对承包方是否有权将承包土地动用权改变使用权,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继承人能继承的是土地使用权产生的收益部分。 1、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当事人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并且农村的土地也不适用于继承; 2、继承人能继承的是土地使用权产生的收益部分。 3、按照法定继承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第二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在继承开始后,应当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