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满一个月的,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内订立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应结清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补订合同前一日止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针对用工满一个月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者入职用人单位一个月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二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两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两份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五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动仲裁六十天内结案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就需要自用工满一个月开始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做多支付到用工满一年为止。 如果用工满一年了,单位还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