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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设立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文件和证明材料

2020-08-13 0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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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0-08-13 回复

专业分析: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的委托书》; 3、全体合伙人身份证明; 4、合伙协议;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 7、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 8、如已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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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司设立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人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和《公司设立登记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出资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需要提交的文件有: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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