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调解终止的情形: 一般情况下,调解程序在下列情形下终止: 1、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仲裁庭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经双方签署后,调解程序终止; 2、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拒绝调解的,调解程序终止; 3、仲裁庭根据实际情况认为不宜调解,明确告知双方当事人。 第一种情况下的终止,标志着案件审理完毕;后两种情况下,调解程序终止后,审理活动自动转入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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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非法辞退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是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及相关的证据资料,劳动仲裁庭受理以后自行安排开庭时间,开庭之后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对用人单位非法辞退产生的劳动争议进行仲裁。仲裁时间大概是45天左右。
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裁终裁局的情形包括争议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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