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地点大范围的进行变更,严重影响工作生活等,导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变动不大,对您的工作、生活影响不大或者单位安排了相关的通行便利、补贴等,无法构成导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情况,您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可能无法获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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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员工不去不能得到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股东)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企业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企业继续履行。
公司搬迁,这属于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否补偿员工,要看具体情况,不是所有情况下公司搬迁都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只有在员工不同意搬迁地址,要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而情况下,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正常的流程应该是公司搬迁须向全体职工征求意见,一般对于同意到新地址工作的,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同意去的,则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给予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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