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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理论与大陆法系的既判力概念与大陆法系的关系是怎么规定的

2022-11-03 17: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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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3 回复

专业分析:

民事诉讼理论问题,既判力观念源于罗马法。在大陆法系中既判力又称实质上的确定力,是指确定的终局判决所裁判的诉讼标的对当事人和法院的强制性适用力。英美法在判决的约束力方面使用了一系列术语。其中与大陆法系既判力概念接近的是“Res j dicata”,其意是指“已判决的事项或案件,其效力规则是有完全事物管辖权的法院作出的终局判决对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权利具有决定作用,同时该判决绝对地阻止他们就同一请求和诉因再行起诉”。由于英美法的Res j dicata制度与大陆法的既判力制度极为接近,因此有学者干脆把Res j dicata直译为既判力,这显然是有一定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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