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之所以称为试用,其含义就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在此期间内考察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双方都具有较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据第32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这种约定是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于这种约定条律,法律一般确认为无效。
针对劳动合同试用期解约的法律依据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试用期没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其他。
法律对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约;劳动者提前三日向单位发出通知的,到期后可以解约;以及劳动者具有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形的,单位可以予以辞退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