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老太原本家住本市七浦路427弄,2006年10月,因动迁,老太分得了27万元的动迁补偿款,此后就一直和五儿子一起生活。2007年6月,老太的四儿子王某玛找到了弟弟,提出自己是离异独居,要将母亲接回自己在江苏路的住处一起生活。但同时,王某玛一定要弟弟将母亲的27万元动迁补偿款交给自己。 当年,腾老太已经是83岁的高龄,按照民间传统,如果老人搬入四儿子的家中,也就意味着王某玛将成为老人七个子女中,负责陪伴母亲度过晚年的最亲近的家人。自然,老人百年之后的遗产分配,也将更有利于他。 起初,王某玛的提议并没有得到弟弟的认可,兄弟俩为了母亲的赡养权还惊动了派出所。最终,在民警的调解下,弟弟作出了让步,同意让老母亲跟随王某玛生活,王某玛也信誓旦旦地表示,将全心服侍老母亲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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