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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离婚时另一方是否有权要求分割呢

2022-03-08 1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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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08 回复

专业分析:

你们的房子是婚前购买的还是婚后购买的?如果是婚前购买的,房屋权属证书上仅登记了一方名字的情况,根据不动产登记的原则,该房屋应为在婚前进行了产权登记的一方当事人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婚前另一方当事人也为该房屋出资,并可以提供相关出资证明,应视为婚姻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借款,离婚时,另一方可以主张成立债权债务关系,要求对方偿还其婚前为购房而出资的同等金额。但是,如果房屋升值,另一方则无权要求按目前的市场价进行分割。所以,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的,应在房屋权属证书上将双方的名字都进行登记,若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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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第一,结婚前一人出资,房屋落在对方名下,通常是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才以对方名义购房,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第二,结婚后无论是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还是双方出资,落在对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如果无证据证明一方支付的钱为房款,则该房为一方个人财产。如果以结婚为目的,夫妻一方以婚前个人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应当按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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