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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据交换规则是否过于简单而且缺乏可操作性

2020-10-09 08: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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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0-10-09 回复

专业分析:

我国证据交换规则过于简单、缺乏可操作性,以至于法官基于不同理解所进行的司法实务操作使证据交换制度提高庭审效率的预期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已成常态。如有的法官将庭前证据交换等同于庭审的质证和认证,致使庭前证据交换与开庭审理的部分功能重叠,这既增加了诉讼成本,又降低了办案效率,也易导致庭审的形式化;有的法官对证据交换制度的适用范围以及再次交换证据的范围无法确定,致使庭前证据交换反复进行,如此反复交换证据或者不引导当事人明确争点、固定证据,使实现庭审的集中化、提高庭审效率的目标失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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