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要去单位上班,不知道怎么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主动联系单位人事部,问清楚签订合同细节,而且参照《劳动合同法》来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明工资待遇、保险等条款。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针对我要求签订劳动合同,补交社保等。外资公司办事处在国内能直接招聘吗?要怎么签订劳动合同?,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不可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缴纳社保并不一定需要劳动合同,按照人社部门的有关规定,职工(含农民工)与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月起,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职工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当从企业支付工资之月起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