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权属争议申请书
土地权属纠纷解决方法包括协商和政府介入,根据《土地管理法》,个人争议由乡级或县级政府处理,单位争议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不服处理决定可向法院起诉,解决前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权属纠纷是一种常见的民事纠纷,对于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来解决问题。首先,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请求人民政府处理。其次,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人民政府处理。对于单位之间的争议,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权属调查与解决方案研究 《土地权属调查与解决方案研究》是一项关于土地权属争议的深入探究和解决方案的研究工作。在这项研究中,我们将对土地权属问题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以了解争议的根源、涉及的各方利益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收集和分析相关证据和文件,我们将提供客观、准确的评估和判断,为解...查看原文
2土地有争议找哪个部门
根据您提供的内容,土地纠纷问题可以归类为一般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尝试通过以下途径解决:首先,向村委会或镇、乡政府以及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处理;其次,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确权;如果调解和确权申请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最后,如果其他部门不解决土地纠纷问题,也可以尝试通过它们来寻求帮助。 针对土地被侵占的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当事人可以先向乡镇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如果对有关政府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起诉。在起诉时,需要提交起诉状正本1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证明当事人身份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二十八条 举办乡镇企业,其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和节约使用土地,凡有荒地、劣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好地。 举办乡镇企业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批准手续和土地登记手续。 乡镇企业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连续闲置两年以上或者因停办闲置一年以上的,应当由原土地所有者收回该土地使用权,重新安排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查看原文
3土地争议诉讼时效
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申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不同的案子诉讼时效期间是不一样的。一般是三年。一、诉讼时效民法简介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权利的行使应受时效的限制,所谓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期间,而产生一定法律上效果的法律事实。保护债务人,为避免因时日久远,举证困难,致遭受不利益。尊重现存秩序,维护法律平和。权利上睡眠者,不值保护。简化法律关系,减轻法院负担,降低交易成本。二、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为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三、侵权之债的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查看原文
4土地有争议如何处理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一、住宅基地纠纷应该找谁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根据该规定,因宅基地发生纠纷需要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到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确权,两级政府都是可以的。二、农村宅基地纠纷解决方法有哪些农村宅基地纠纷解决途径有自行协商、行政方法解决、诉讼解决。自行协商后无法处理的,可以由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经过人...查看原文
5土地争议可以仲裁吗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在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可见,该条规定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属于平等主体的财产权益纠纷,而不是任何形式的行政争议。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仲裁法第三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可以看出,仲裁法对仲裁受案范围的规定,只排除了与人身有关的纠纷和行政争议两类。土地争议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权益纠纷,非与人身有关的纠纷,所以,仲裁法并未排除用仲裁方法解决土地争议。那么,土地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是否排除了用仲裁方式解决土地争议呢?回答是否定的。因为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权益纠纷,按照该条第一款的规定,土地纠纷一经产生,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这里的“协商”,既可以是实体问题的协商,也可以是对解决纠纷方式的协商。对实体问...查看原文
6土地争议法院不受理吗?
不一定,要看具体的纠纷从而确定出各类法院的受案范围。首先,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承包合同纠纷;(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三)土地经营权侵权纠纷;(四)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纠纷;(五)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六)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七)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八)土地经营权继承纠纷。其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最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置换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互换、转让,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进行置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用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以下作用:1、土地经过确权之后,颁...查看原文
7土地权属争议的申请材料
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山东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山东省实施办法》4、《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5、《关于加强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的通知》6、《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7、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二、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权限土地权属争议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和处理,需要作出处理决定的,拟定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处理。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办理争议案件有关事宜。1、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对于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2、下列案件不作为争议案件受理:(1)土地侵权案件(2)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案件(3)土地违法案件(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案件(5)其他不作为土地权属争议的案件3、向乡级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按照相关法规规章办理。三、申请材料当事人直接向争议土地所在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的,提交下列材料。...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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