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务人员有告知义务吗
一、医务人员有告知义务吗有。《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履行告知义务中,让患者明白自己的病情;明白自己做何种检查项目;明白如何选择看病医生;明白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和影响自己病情转归应注意的事项。让患者知道看病时应遵守医院诊疗秩序和规章制度;知道看病时应尊重医护人员诊治权;知道自己进行特殊检查和手术应该履行的签字手续;知道发生医疗纠纷应当依法解决的相关程序。二、医务人员的告知范围具体包括哪些1、医生应客观全面地记载档案,以此作为第一手材料,主动向患者说明;2、医生应告知诊断的病因;3、存在多数疗法时,应告知各种疗法的优劣利弊,哪种疗法最适合患者,及选择该疗法的理由;4、告知将要实施的医疗行为及内容;5、告知医疗行为的预想效果及改善程序;6、告知该行为不实施的后果;7、告知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8、告知医疗行为成功的几率;9、告知医生在发生不确定危险因素时的对策,当然医生告知时应采取适当的方式,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查看原文
2医务人员是指哪些
一、医务人员是指哪些(1)医疗防疫人员(包括中医、西医、卫生防疫、地方病及特种病防治、工业卫生、妇幼保健等技术人员);(2)药剂人员(包括中药、西药技术人员);(3)护理人员(包括护师、护士、护理员);(4)其他技术人员(包括检验、理疗、病理、口腔、同位素、放射、营养等技术人员)。二、一线医务人员指哪些人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三、关于医务临时性工作补助的计算和发放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规定,一线医务人员领取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天数,按其直接接触确诊或疑似病例、标本(含尸体解剖)的天数计算。1、对在重症危重症患者病区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按实际工作天数的1.5倍计算应发工作天数。2、对在集中隔离观察点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按发现确诊病例的当日计算工...查看原文
3医疗事故中医务人员指什么
医疗事故中医务人员指医疗事故当中存在过失的医护人员。医疗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等行为,给病人造成伤、残、死等严重后果;医疗技术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专业技术水平和经验不足造成诊疗、护理中失误,导致病人伤、残、死等严重后果。将医疗事故分为医疗责任事故和医疗技术事故,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而制定的。一、医疗事故法律规定是什么?医疗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等行为,给病人造成伤、残、死等严重后果;医疗技术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专业技术水平和经验不足造成诊疗、护理中失误,导致病人伤、残、死等严重后果。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分不清医疗责任事故与医疗技术事故的区别,一味怪罪医务人员草管人命,极端不负责。实际上大多数事故是医疗技术事故,医疗责任事故所占的比例较少。将医疗事故分为医疗责任事故和医疗技术事故,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而制定的。两者有个本质的区别:把医疗事故鉴定为医疗责任事故,为司法部门提供判定当事人刑事责任的证据换名话说是给司法部门提供了给当事人判定做牢、做多长时间牢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惩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惩严惩损害就诊人身体...查看原文
4医疗事故如何处罚医务人员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一、医院不配合医疗事故怎么办医院不配合医疗事故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发生医疗事故后,医疗机构不配合,或拒绝赔偿的,不会对拒绝赔偿行为进行处罚,拒绝赔偿属于民事纠纷,患者可以申请调解或者向法院起诉主张赔偿。法律规定对于医院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吊销执业许可证,并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进行相应处罚。二、医疗机构负责人必须是医师吗?医疗机构负责人必须是医师。此外,医疗机构负责人不得是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不得是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不得是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不得是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如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另有其他规定,应当另行遵守。三、医院打过期吊瓶使用过期药的法律责任是什...查看原文
5什么是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
一、什么是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医疗注意义务属于一种法定义务,它包含一般注意义务和特殊注意义务两种。一般注意义务一般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对患者的生命和健康利益的高度责任心,对医疗服务工作的敬业、忠诚和技能追求上的精益求精;而特殊注意义务则是指在具体的医疗服务过程中,医务人员对每一环节的医疗法律行为所具有的危险性加以足以注意的具体要求,也就是对患者发生的疾病和治疗所引起生命健康上的危险性,具有预见和防止的义务,既高度危险的注意义务。二、相关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医师执业活动中必须履行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二规定:医务人员未经县以上政府卫生部门批准,不得将就诊的淋病、梅毒、麻风、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原携带者及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公开。《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分为几个类别(一)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分为6个类别,分...查看原文
6医务人员发现医疗事故怎么办?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哪些主体可以委托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可以委托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主体包括有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医患双方当事人等。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二、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怎么样处理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处理。发生医疗事故后,为确定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必须通过专业鉴定,依据鉴定结果判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查看原文
7冒充医务人员是什么罪
冒充医务人员所涉嫌的罪名是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一般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可能会判3~10年的有期徒刑,非法行医罪指的是没有取得相关资格证书而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人员行为。...查看原文
8医务人员产假几个月
婚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晚婚假天数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数(包含关系)。一、公务员有婚假和产假吗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查看原文
9医务人员的法定义务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医务人员的法定义务包括: (1)有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的义务。 (2)有履行医师职责,不违反禁止性医疗操作规范的义务。 (3)对危重患者有不得拒绝抢救的义务。 (4)不得违规使用麻醉药品、剧毒药品,精神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义务。 (6)有尊重患者人格,保守患者隐私的义务。 (7)有不得出具虚假医疗证明的义务。 (8)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有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的义务。 (9)发现涉嫌刑事伤害或非正常死亡,有向有关部门及时报告的义务;等等。 (5)遇有自然灾害、疫情流行、重大突发性事件时,有服从政府调遣的义务。...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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