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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
当事人一般可以再次与医院协商处理。若仍然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收集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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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事故可以直接起诉医生。 2.当事人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医疗纠纷可以缓交诉讼费,但需要向法院申请,对于医疗事故应当准予。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44条之规定,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同时根据该办法第47条第二项之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患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诉讼费用。
医疗纠纷因素 1、责任心不强; 病人多,工作忙,下班,解释不到位,检查处理不细致。 2、执行制度不严格; 未按诊疗规范、常规操作。 3、医患沟通不足; 患者应了解病情、诊疗方法、治疗费用等。 4、病人期望过高; 医生和患者对疾病治疗效果的期望不同,治疗效果也不同于患者的期望。 5、收费价格纠纷; 6、静态疲劳等待诊断; 抱怨时间太长。 7、利益驱使医疗投诉; 8、服务态度生硬或解答询问粗暴引起的纠纷;器官功能修复,治疗疾病是一个渐进过程,某些病人在发病初期典型症状往往不明显,医生根据当时的症状进行治疗,过几天不见好转,又去另一医院或找另医生就诊,此时典型症状已趋明显,医生改变原来的治疗是完全正常的,如果接诊医生说“症状很明显怎么治疗错呢?或者你来晚了等等,听者留心,诱发纠纷。 9、事故处理不专业,不及时,导致纠纷扩大; 纠纷发生后,医生过度回避矛盾,推卸责任,推出无关,或者害怕患者无休止的纠缠,导致情况扩大,矛盾激化。 10.患者或家属不尊重医务人员,或寻衅要挟引发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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