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收与征用区别
征收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依法强制取得原属于私人或集体所有的财产上的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的行为。 征用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取得原属于私人或集体的财产的使用权的行为。 首先,在法律效果方面,征收得法律效果是私人或集体财产所有权得改变;征用的法律效果是私人或集体财产使用权的改变。 其次,在补偿方面,在征用的情况下,因为所有权没有转移,如果标的物没有毁损灭失,则返还原物即可;若毁损灭失,则应当予以补偿;在征收的情况下,因为所有权已经移转,因此不存在返还财产的问题,应当依照法定标准对征收人进行补偿。 再次,在适用条件方面,征用一般是在临时性、突发性的紧急状态中适用,如抢险、救灾、战争等;征用不一定失在紧急状态下采用,只要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定程序进行即可。 最后,在适用对象方面,征收的适用对象限于不动产;征用的对象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查看原文
2土地征收征用流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征收土地时首先要在被征收当地公示,通过文字的形式让当地居民和组织都明确被征用的面积、用途等详细信息以及赔偿方案和解决办法等。其次要详细收集采纳被征收地居民的态度和意见,并妥善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然后就是实地的调研,整合规范的勘察文件,根据我国要求准备好相应的材料,然后公布解决方案。一、政府征地拆迁如何走法律程序征收土地拆迁房屋的,需要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经征求意见讨论通过后,制定征收补偿决定并公告,进行征收调查,实施土地征收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查看原文
3征收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
根据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镇的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土地是国家的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土地所有权,我们用的每一个土地除了国家规定之外的不需要进行缴纳税费,其他的都会进行缴纳,不同土地缴纳的税费也是不一样的。税费一般是按照季度进行缴纳,具体的纳税期限是国家规定的。重庆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为了适应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需要,进一步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新规将应税土地分为8等,每平方米年税额分别为:一等20元,二等16元,三等12元,四等10元,五等8元,六等6元,七等4元,八等2元。而按照2007年重庆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一等至八等土地的使用税分别为15元至20元,12元至16元,9元至12元,7.5元至10元,...查看原文
4土地征用和征收的异同
1.本质区别:土地征收:征收人的土地所有权因国家的征收而消灭,土地征用:用完后仍将土地归还原土地所有人。2.实施程序不同。根据相关的规定,由于土地征收是所有权的转移,因此土地征收的程序比土地征用的程序更为严格。3.审批机关不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土地征用的审批权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4.补偿不同:由于土地征收是所有权的转移,其补偿较土地征用而言要高一些。征收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而征用土地只是补偿原土地使用者在征用期间不能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补偿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没有安置补助费。征收土地的程序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查看原文
5什么是土地征收征用制度?
征收和征用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2004年修正的《宪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2004年8月28日修改的《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4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是修订后的《宪法》、《土地管理法》为了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而确立的我国土地征收征用制度。土地征收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把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强制地征归国有;土地征用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性地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的主要区别在于:征收是所有权的改变,征用只是使用权的改变。土地征收是国家从农民集体那里取得了所有权,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征用则是在紧急情况下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强制性使用,在紧急情况结束后,要把被征用的土地归还给农民集体。因此,确立土地征收征用制度,既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又是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在特殊情况下的一种保护。...查看原文
6宪法征收征用制度之探析
征收征用都是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运用强制力对土地、财产权利进行限制的行为。征收征用的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但客观上侵犯了私人财产所有权。为衡平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的利益冲突,各国法律对征收征用制度普遍进行了严格规范。我国宪法在第四次修订中,将第十条第三款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对完善我国私有财产权保护制度有重大意义,不但扩大了征收征用的适用对象,更重要的在于增加了征收征用的补偿条款,体现了我国宪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精神。但在具体实践中,各地征收征用制度很不统一,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征收征用工作的顺利进行,这也折射出宪法征收征用制度的适用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首先,公共利益概念模糊,实践中常被滥用。我国公共利益常常被解释为政府利益,近年来全国各地房屋拆迁、旧城改造引发的纠纷与日俱增。公共利益的扩大解释使得土地市场活动变得复杂,这不仅是对市场秩序的破坏,也很容易损害被征用者的利益。判断征收征用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应遵循比例原则,即征收征用造成的损害必须轻于其所带来的利益。其次,宪法条款中缺少正当程序要件。缺乏统一的征收征用程序使得各...查看原文
7是开发商的土地征用还是征收
开发商征收土地是征收或者征用只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权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开发商无权征收。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经有关部门批准,开发商有权征收,但不是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依法经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房的,或者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建设乡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镇)村依法批准。前款所称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公路、管道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实施规划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按照年度计划批准土地利用。在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查看原文
8宅基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后果
一、宅基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后果宅基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后果:1.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2.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二、农村宅基地被征收是怎么赔偿的农村的宅基地被征收一般会分成两种形式,1.货币补偿,也就是根据当地的地价等情况来照价赔偿;2.是给与一定的安置费用,在其他规划区内重新划一块宅基地或者安置小区内的安置房的置换补偿。三、宅基地被征收钱赔给谁...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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