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做结案笔录需要注意什么
时间:2023-02-23 17:00:37 40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取保候审期间让去检察院做笔录,主要是核实案情、履行报告义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及时到案。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一、取保候审算是有案底吗?

取保候审后结案没有受到刑事处罚的,不算犯罪记录。法律依据:《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第5条本规定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

(一)行政

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

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以及交通违法罚款(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

3、传唤(强制传唤)、继续盘问、拘留审查等行政性措施;

4、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刑事

1、刑事和解协议、撤销刑事案件决定;

2、因没有犯罪事实(含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

3、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信息。

(三)行政案件办理或者刑事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记载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取证、起诉、审判等内容的过程性信息;

(四)按照有关规定已被封存或者应当被封存的公民在未成年期间实施的违法犯罪的处理记录,但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二、取保候审期间算不算刑期?

取保候审期间不算刑期,只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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