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保险公司在社会保险经营机构批准缴费申报后的3天内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大致分为3种:1、向自己开户的银行支付2、向社会保险经营机构支付支票或现金3、与社会保险经营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保险公司和保险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支付方式。
社会保险费的征集方式
1.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2.均等保险费制
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明显不公平。
对于城镇居民社保保险的具体基数标准,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办理的,特别是不同的社保范围和类型所认定的具体情况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
《社会保险法》第57、5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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