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材料
交易双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相关材料,买方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2.初审
房地产交易中心经过初审认为合格的,送交房地产测绘部门配图,绘制房屋平面图和地籍图。如经初审,交易中心认为不合格的,则将有关材料退还给申请人,并说明不合格的原因所在。
3.配图
房地产产权证应附有房屋的地籍图及平面图,这些图纸是对房屋及其相应分摊土地面积的确认和标定,因此必须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认定的测绘部门绘制并加盖公章。买房人也应在图纸上签字或加盖私章。地籍图和房屋平面图一式两份,一份用于制作房地产产权证,另一份则在房地产登记机构保存。配图过程中所发生的图纸费、勘丈费由购房者支付。
4.缴纳税费
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后,购房者则可正式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并缴纳有关税费。交易双方具体应缴纳的税费在以后作详细介绍。
5.审核
购房者在缴纳相关税费后,将交易材料、身份证明、纳税证明送交房地产登记部门,由登记部门进行审核。
6.制证和发证
如果登记部门审核合格,则制作房地产产权证并发给购房者。购房者应支付房地产产权证的工本费及5元印花税。
一、房产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办理房产证首先了解房产证的提交条件包括: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买卖合同;
3、不动产发票;
4、购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6、房屋平面图1张,加盖开发商公章并注明房号;
7、售房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如已进行预售备案的,还需提交合同备案回执单。
不能办理产权证的主要情况有:
1、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项目;
2、未经立项批准或私自变更立项的项目;
3、未取得规划审批的项目;
4、私自变更规划的项目;
5、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的项目;
6、土地产权存在纠纷;
7、没有销售许可证又无产权证的房屋;
8、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
9、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
10、开发商未交纳相关税费的;
11、土地、房屋被有关部门司法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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