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犯罪案件适用的最新解读
时间:2023-02-26 14:30:12 35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意见适用四种网络犯罪案件

1、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案件,包括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

2、通过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行为进而实施的盗窃、诈骗等其他犯罪案件,包括借助黑客手段实施的各种犯罪行为;

3、在计算机网络上设立主要用于实施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发布信息,针对或者组织、教唆、帮助不特定多数人实施的犯罪案件;

4、其他主要犯罪行为在网络上实施的案件。

二、办理网络犯罪案件出现的问题

在现行的刑事诉讼程序下,由于网络犯罪的涉案人员通常人数众多且散布多地,

1、案件管辖权难以界定,易出现各地相互推诿或争办案件的现象;

2、对于以被害人数、涉案资金数额等作为定罪量刑标准的犯罪案件,公安机关难以逐一取证,易导致对犯罪嫌疑人罪罚不当。

3、当前对案件立案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哪些调查措施没有明确规定,导致网上大量违法犯罪线索难以进入侦查程序,违法信息大肆蔓延、屡删屡发。

三、网络犯罪案件管辖争议

意见特别针对多地案件的管辖争议、异地管辖等问题作出明确。

1、以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替代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

2、以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其管理者所在地替代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强调二者均可,避免适用时产生歧义。

3、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被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和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地具有管辖权,帮助犯居住地公安机关在必要时可以根据犯罪嫌疑人犯罪地或者居住地管辖原则立案侦查。具有特殊情况由异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保证公正处理的跨省重大案件,可以由公安部商最高法和最高检指定管辖。

四、网络犯罪案件证据收集

1、有电子数据、书证等证据记录犯罪事实,确因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逐一收集的,在慎重审查被告人辩解、辩护意见及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可以综合全案证据,依据电子数据、书证等证据记录的情况,认定犯罪事实。

2、电子数据取证以收集原始存储介质为原则,只有在不便封存、原始存储介质位于境外等情形时,才可提取电子数据。

3、对于文档、图片、网页等可以直接展示的电子数据,可以不随案移送电子数据打印件,但应当附有展示方法说明和展示工具。对于无法直接展示的电子数据,应当附有相关说明。

五、公安机关可采取的调查措施

公安机关发现案件事实线索不明,或者需经调查才能够确认是否达到刑事案件追诉标准的,经批准可以进行初查。初查时可以采取询问、检查、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初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但不得对初查对象采取强制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网络犯罪
    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运用计算机技术,借助于网络对其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其他犯罪的总称。 网络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客体是为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网络犯罪所侵犯的一切社会关系,网络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
    更新时间:2024-01-11 16:00:17
查看网络犯罪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网络犯罪 最新知识
针对网络犯罪案件适用的最新解读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网络犯罪案件适用的最新解读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