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主委员多少人
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
二、业主委员会有工资吗
业主委员会成员是该有补助或补贴的,但不享有工资。
业委会成员是由广大业主推选出来,受广大业主委托代全体业主管理一些公共事务的业主,但业委会成员没有与业主大会或物管公司确立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因此谈不上发工资的问题。
不过,如果真要给业委会成员发补贴的话,发多少、怎么发,事先必须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只要多数业主同意,愿意补贴多少就补贴多少,他人无权干涉。
基本含义: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
三、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及其职责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全体业主行使物业管理权力的常设机构。业主委员会委员按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中各方代表的比例选举产生,但公房业主和开发商业主所占有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的1/2。
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规模由5~15名委员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业主委员会主任在全体委员中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可以聘任秘书1名,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秘书可以是,也可以不是本会委员。
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并督促全体业主遵守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业主公约;帮助物业管理企业实施本区域的物业管理,配合物业管理企业解决在实施管理服务中的重大问题;接受市和区县物业管理部门的管理、指导,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配合社区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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