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落实各商业银行表示提高首付影响有限昨天记者采访了主要商业银行,由于《意见》刚刚公布,银行来不及作出反应,目前各大银行总行还没有确定具体的执行方案。《意见》中规定,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但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不过,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银行人士普遍认为,提高首付比例对借款人并不会有太大的影响。民生银行消费信贷部主任告诉记者,银行之前已经针对部分客户群体执行了三成首付的做法。比如一些高档住宅、第二套住房等。建行的一位工作人员也表示,很多借款人还主动要求提高首付比例到3成-4成,这样可以减少利息负担。二手房营业税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意见》明确规定:从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据记者采访确认,营业税的税率为5%,同时还要征收0.5%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总共为5.5%。昨天记者采访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处的负责人时,他透露,“二手房营业税征收的实施细则正在研究制定,争取尽快出台”。专家释疑限价商品房如何进行限价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上述比例的,必须报建设部批准。过去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根据要求进行套型调整。专家: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在接受采访时提出,目前的经济适用房就是一种限价房屋。假如北京推行限价商品房,必须要解决好几个问题,否则在该政策的推行过程中将会出现新的矛盾:一是如何进行限价,限价的依据是什么,如果不能很好地进行界定,市场中就可能出现政府的限价商品房和非限价商品房两种,购房者肯定会购买政府的限价商品房,那么房地产市场竞争将不存在,房屋品质就很难提升;二是限价的总量,少量的限价商品房推向市场,对市场没有太大影响,而大量的限价商品房出现则必将使得国有土地的出让价格遭到损失。因此如何协调其比例将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三是供应对象是哪个收入群体,如何来界定?如果处理不好,将会出现最初的经济适用房供求错位的情况。政策出台到执行应有缓冲从2006年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专家:链家地产市场总监金育松表示,从整体上来说,调整后的营业税加大了对倒买倒卖行为的打击范围,具有积极作用。但是,如果政策从出台到执行留出一定时间的“缓冲期”,对现有的5年内房产,已有出售意愿的业主能够将其尽快释放到市场中,使得北京市二手房市场供需比1比5的卖方市场现状得到缓解,有助于二手房市场的活跃。同时,由于政策的明确性,投资需求也不会在“缓冲期”内进入,可谓一举两得。自住住房的概念如何理解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专家:伟业顾问总经理林洁指出,如何界定是自住还是投资?购买目的如何区别?如果是先自住、后投资怎么办?是不是可以将自住理解成第一套住房?林洁认为,“第一套住房”和“自住”是两个概念,比如拥有一套住房的人,由于居住品质升级的需要,再买一套住房居住,这也是自住,这种情况下首付是两成还是三成?因此,希望各地政府在执行过程中,对“自住”给出明确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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