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公屋有没有补偿?
政府对公共住房的拆迁给予补偿。一般按面积1:1补偿,但具体补偿要看当地政府拆迁通知的要求和规定。
对于公共住房的拆迁,不给予全体居民补偿,同时也给予房地产所有人和公共住房所在单位的补偿。对公屋租户的补偿,一般由公屋单位单独或直接安排。具体的补偿金额取决于公房单位的决定,但应该能够保障公房租户的居住条件。
公屋拆迁应如何补偿?首先,必须明确公共住房是国家财产,不能作为私人财产继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出租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安置房屋承租人的,被拆迁人应当赔偿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未就解除租赁关系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行使房屋产权。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被拆迁人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在公租房关系中,被拆迁人即公租房关系中的出租人,只有在解除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或者安置承租人后,才能获得补偿。
被拆迁人(出租人)安置承租人时,对承租人没有金钱补偿。但是,在租赁关系解除的情况下,被拆迁人(出租人)通常向承租人支付一定数额的价款作为对价,以买断承租人的房屋租赁权。可见,公房拆迁有补偿,但很多人对公房拆迁的补偿不是很清楚。也正因为这些问题产生了很多纠纷,我们可以在公房拆迁时根据情况得到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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