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婚约之后,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彩礼。如果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存在以下两种情况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后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2、婚前给付并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离婚后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