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解除婚约后,如果订婚彩礼有下列情形之一,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如果男方不要求女方返还,则视为对女方的礼物,法律不禁止: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
(3)婚前支付导致支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离婚可以退彩礼吗
离婚时,出现法定情形的,才需要退彩礼。男女双方在离婚时,一般情况下,收取彩礼的一方不需要将彩礼退还回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1、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上从未共同生活过;2、给付彩礼的一方在婚前给付彩礼后,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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