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离职时公司扣除年终奖怎么办。根据《工资总额构成条例》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和特殊情况支付的工资六部分组成。咨询,17090305418,年终奖是奖金的一种,奖金作为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符合仲裁的范围。由于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范畴,也应遵循同工同酬原则
因此,用人单位不以员工辞职为由发放年终奖,违反了《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同工同酬”。这也意味着,年终奖的发放虽然是企业的独立行为,但用人单位在发放年终奖的过程中不能随意解释,因人而异或违反公平原则。对于离岗职工的年终奖,我们可以与仍在同一岗位的职工类比确定年终奖数额,然后在司法实践中根据其工作时间折算发放年终奖,年终奖争议往往取决于双方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是否有合理约定。其次,如果没有协议,则取决于雇主的规章制度。第三,如果上述情况都不存在,那么法律一般要求企业遵守基本的法律原则。由此可见,年终奖的发放一般遵循“协议优先”的原则,但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可以援引“同工同酬”的原则,单位不得无故扣除。劳动法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必须遵循同工同酬的原则,因为法律没有要求企业支付年终奖,员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要特别注意。如果你非常关心年终奖,那么劳动合同是目前唯一能保护员工利益的东西。在劳动合同的限制下,即使员工离开公司,公司也必须按约定按时支付。假设没有事先约定,公司制定了员工离职后年终奖发放政策,员工可以与公司协商,因为在劳动仲裁和诉讼实践中,检方一般会遵循“对员工不利,规定无效”的原则。公司将该员工排除在年终奖发放范围之外,损害了该员工的利益,该规定对该员工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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