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北京自住商品房购买条件有哪些
1、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可申请自住型商品房;
2、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需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房);
3、单身者申购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需年满25周岁;
4、本市户籍的无房家庭和目前已在轮候经适房、限价房的家庭可优先购买。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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