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驾车撞门造成他人重伤的行为在通常情况下并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然而,这并不是说开门杀就不会产生其他法律责任。
危险驾驶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为竞争而驾驶车辆;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威胁到公共安全。
与此相比,开门杀导致他人重伤的行为,更有可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需要对自己的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行为负起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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