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父母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离婚而消除,所以离婚之后父母还是子女的监护人。但如果继父或者继母对继子女尽到了合理的抚养义务,也应当被视为继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重组家庭继子女是否有赡养义务
重组家庭继子女是有赡养义务的。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继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怎么办
孝敬父母、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此需要强调的是,赡养老人并不仅限于支付赡养费,赡养除了经济上的供养外,还包括对老年人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只有在经济、生活、精神三个方面都尽到了责任,才是全面地履行了赡养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的,父母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处理赡养纠纷时,应当坚持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调解或者判决使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对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由于年老、体弱、生病而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子女应当进行照料和侍奉,支付赡养费。当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时,双方产生了矛盾,最后会发展到拒绝承担对继父母的赡养责任。为了让您免受身陷纠纷,最好在遇到赡养问题时,咨询资深婚姻家庭律师,无论是在履行赡养义务的协议还是赡养义务的诉讼中,他将运用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最大化地保护您的利益。
有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是在继子女小的时候建立的,此时继父母对继子女一般是进行了抚养的,那么日后继子女也应该对继父母进行赡养。而关于继子女是否有赡养义务的问题,就需要区分实际的情况分析。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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