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是立遗嘱人对于本人财产的一种身故后的事前安排制度,其所指向的法律关系,是立遗嘱人的一种单方行为,而非夫妻财产约定的一种双方合意意思表示的法律关系。立遗嘱人有权变更或撤销自己所订立的遗嘱,而如果出现遗嘱性质的夫妻财产约定,则不便修改。
一、老人立遗嘱怎么才有效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是有效的:
(1)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5)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立遗嘱人所立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只要遗嘱内容合法、形式要件完整即可。
二、自书遗嘱应该怎么写有效
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书遗嘱必须全部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遗嘱中有增、删、改的部分,应当在增、删、改的地方签名。除了前述形式要件之外,立遗嘱人订立遗嘱时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遗嘱内容应当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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