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租赁是属于房管局管。不动产租赁指的是委托租赁公司根据其要求和选择代为购入所需的房产,然后,购买人以租赁方式从租赁公司租赁房产使用,从面使购房人以融通资金的方式改善自己的住房条件的一些经济活动。房屋的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由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约定,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不动产租赁纠纷管辖怎么规定的
不动产租赁纠纷应为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性地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制度。这是一种排他性的管辖,不仅排除了一般地域管辖而且还排除了当事人以协议的方式选择其他法院管辖的可能性。
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不动产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不动产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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