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承租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承租
人,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
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家庭申请情况进行复核,家庭仍符合配租条件的,应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公示10
日。公示无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15日
内将同意变更意见反馈给产权单位:公示有异议的,区
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3产权单位在接到反馈意见5日内,为家庭办理承租
人变更手续,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房管局处理退定金流程
房管局不会处理定金和预付款纠纷,这属于民事纠纷,应该到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申请变更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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