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中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停止认定,工伤认定中止原因消失后继续认定。
一、无合同临时工工伤怎么鉴定
临时工和正式工一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首先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申请必须在发生工伤起1个月内,个人单位必须在发生工伤起1年内提出申请。
出院前已作出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应当在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本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医疗终结期需延长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医疗终结期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出院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按规定进行鉴定。
二、劳动局认定工伤有时间限制吗
对于工伤认定,其时间限制为工伤认定的申请被受理后的60天内。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或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属单位。对于权利义务明确、事实清楚的工伤认定申请,则作出决定的时间应依法缩短至受理该申请后15天。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的结论为依据,在相关部门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三、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怎么做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结果确定后,领取工伤认定结果;
3、劳动者携带身份证明、工伤认定结果等材料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期限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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