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一把撕下门上的律师函,一脸气愤。“明明交了物业费,他们不认账,还要告我?”小王住在肥西路和沿河路交口的水晶苑小区,他称自己2010年10月交了2011年一年的物业费,当初的收据早已遗失,就因为这一点,物业请来律师,摆出不打官司不罢休的架势。
1月19日,记者联系上小区曾经的物业公司,原来小区确实有不少业主欠费,恰逢该物业要撤出小区,不少当初的缴费存根“不知去向”,这才把没有收据的小王给“误伤”了。工作人员张先生当即向记者承诺,已经催促会计尽快找回缴费存根,次日应该就能解决问题。
业主:交费后收据丢失
小王常年在外工作,很少回家。前段时间他出了趟远门,回家后却看到门上贴着一张律师函,“物业讲我没交物业费,委托了一个律师事务所告我,真是莫名其妙。”小王说,自己虽然回家次数少,可每次物业费交得是最及时的,之前从没跟物业红过脸。
快过年了,几个兄弟姐妹从外地回来,一家人热热闹闹,准备在小王家过春节,一纸律师函搞得全家人不快活。“我妈妈年纪大,看到律师函就闹心,还以为我在外边闹出什么乱子。”小王赶紧找到物业,工作人员告诉他,他欠了一年的物业费,总共是1300余元。
怎么会欠费呢?还要闹到打官司这一步?见小王纳闷,物业工作人员扔出一句话,“既然你交了,收据拿来我们看看。”小王倒吸口冷气:“收据,收据,收据找不到了。”小王表示,他没想到工作人员会提起这事儿,“当初收费的会计我都认识,熟人熟事的,我就没在乎那张收据”。
物业:尽快把存根找到
小王告诉记者,小区去年换过一次物业,当初收钱的会计已经不在小区工作了,当时他要求前物业查询当初自己缴费的存根,前物业公司也拿不出来。“我明明交了钱,他们说没收据,我还要讲他们管理不善呢,为什么不把业主的缴费存根保存好呢?”小王气愤地说。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该小区,除了小王家,还看到了四五个业主家门上贴着律师函。联系上水晶苑曾经的物业公司,提起这事儿,一位张姓工作人员委屈地说:“业主不缴费,我们也是没办法。到现在为止,还有二十多万元物业费没收上来。”
张先生说,去年10月,该物业公司从小区撤出,当时物业公司还退了不少业主一笔费用。不过按照规定,业主须将2011年的物业费交给物业,偏偏有很多业主不自觉,这让物业公司很头疼,无奈之下,该公司委托了一家律师事务所,挨家挨户给欠费业主贴了“告示”。
谈到王先生的情况,这位工作人员连称误会,“当时涉及到物业之间交接,小王的缴费存根又没找到。”阴差阳错,小王也被视为“未缴费”一类。其实呢,小王缴费时工作人员都有印象。张先生告诉记者,1月20日一大早就会让会计到公司来,把小王的缴费存根找到,问题应该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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